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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撒瑪利亞人: 我是好鄰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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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Samaritan Sculpture by Loma Linda 講道:基督徒與社會關懷 26/5/2002 我是好鄰舍嗎? 路加福音 10:27-37 各位弟兄姊妹好這是我第一次講道,當我知道我未能以國語跟大家講道時,我心裏有點害怕,沒有太大信心。但想深一層,神看顧我使我第一次講道不用一個人在講台,有弟兄陪我。 ( 祈禱 ) 導論 近數月報章相當高調把自殺案及家庭慘劇放在報紙頭條,很多人為了經濟問題自殺。香港經濟不景,很快便發展成形形式式的社會問題,無論在政府及私人機構做事均要面對可能被裁的威脅、自殺問題及家庭自殺案越來越多。 ( 給會眾一個問題:有多少人認識身邊有朋友或鄰居自殺、失業、被公司裁。 ) 有留意國際新聞嗎?台灣有地震及旱災、以色列及巴勒斯坦的戰亂、印度巴基斯坦的衝度令兩國常在戰爭的邊緣、非洲有無了期的饑荒及愛滋病威脅。 方才提到的各樣天災人禍有國際性的也有些是發生在香港,它們的共通點是「都是發生在人的身上」。那些家庭慘劇不是發生在狗隻或其他動物上,而是發生在人身上,我們作為人能與身邊的人感通,意思是他們的痛我們能明白能體會,例如你曾被火燒,你會知道若果有人被火燒的痛,若果你的子女父母受苦,你應有切膚之痛。 可惜這個看似基本的人性卻受到許多外在因素影響,使人變得越來沒有人情味。   在香港這一個只講經濟價值凡事講效益的社會,大部分人選擇依然固我對世事不聞不問,經濟不景令很多人自顧自保,埋頭苦幹,仿彿世界便是自已。這情況在大學生中尤其嚴重。 不同的人對我方才提到的天災人禍有不同的反應,香港人忙,忙碌使教會及信徒在社會中應有什麼反應呢?這便視乎信徒及教會如何看主交託給信徒及教會的使命。 大使命與最大誡命 提到門徒的使命,相信你們己想到大使命,今日讓我們重溫耶穌在升天前囑咐門徒要做的事。馬太福音 28:19-20 「去,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 … 」。 傳福音是重要但不是唯一的使命,從完整的使命看傳福音,它是大使命的第一步,我們要先要令人信主,跟著要使他們作跟從耶穌的門徒。所以我們這些信徒必要充分了解,耶穌給我們的教導並教導其他信徒去遵守。 今日我們只能看耶穌最看重的一條誡命,耶穌把這誡命看為...

好撒瑪利亞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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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高(Vincent van Gogh) 好撒瑪利亞人  還記得中國早前發生悅悅小朋友被車撞倒, 她傷倒在馬路上, 之後有多達十名以上的途人看到她但不顧而去, 亦因為這樣悅悅再次被另一輛駛過的車輾過, 直至一名正在街上拾荒的老婦人看到她, 並把淹淹一息的悅悅拖回馬路旁, 並通知其他人幫助.  不過悅悅最後亦離世.  事後許多人責駡那些見死不救的路人, 更有網民"人肉搜索"那十多個人並要求他們公開道歉.  之後更有人提議要立法, 把這些見死不救的人治罪.  到底法律能否有效地把做好事的道德責任強加在不相識的路人身上? 法律上有一類法律被稱為好撒瑪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 這名詞泛指那些鼓勵或要求市民協助有需要幫助的陌生人的法律.  好撒瑪利亞人法有多種形式, 有些國家以成文化(written law)訂明途人具刑責去幫助有需要的路人, 否則有機會因不負責任而受到刑事檢控, 這類法律多數在歐洲及南美洲國家.  有些國家則以寛免法律責任來鼓勵市民放膽救助街上有需要的陌生人.   普通法國家包括英美及香港便屬於這類別.  普通法中的侵權法(tort law)要求人在某些程況下有法律責任使身邊的人免受傷害, 法律上稱這責任香港法律譯為"謹慎責任"(duty of care), 若具這責任的人未能採取合理的行動去履行這責任便構成疏忽(negligence), 後果是這人有可能需要賠款.  例如, 食品供應商有責任保證出售食物的清潔衛生, 幼稚園有責任確保幼兒在學校中的安全等等.  不過普通法中並沒有要求路人負起"謹慎責任"照護那些有需要的陌生人, 不過若果有路人作出見義勇為的行為, 普通法則確保這些人不會反被受助人控告疏忽, 並要求救助人作出賠賞.  中國沒有上述兩種的好撒瑪利亞人法律, 相反有中國地方法庭曾要求一個救助路人的年青人對受助的老年人作出巨額賠償.  網上流傳這些事令一般人對見義勇為有所保留, 更會把路上受傷的人看成為騙子.  這法律增加了救助不相識的人的成本, 法律不單沒有保障見義勇為的人反而懲罰他們.  在自身利益的考慮下, 一般人都不會見義勇為.  這法律間接甚至直接令路...

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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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羅解放廣場埃及人放煙花祝慶穆爾西下台 穆爾西(Morsi)是首位經公平及自由選舉而產生的埃及總統.  真選舉之所以能在埃及進行, 除了人民要表達強烈的意願外, 政壇中亦要有政客配合.   2012 年埃及人民對穆巴拉克(Mubarak)長達 30 年的獨裁統治不再啞 忍, 人民上街推翻他,及後這位獨裁者更要面對多項關於貪污及濫用權力的審訊,最後更因在位時的種種惡行被判終身監禁。和平革命後軍人及法官取代政府, 協助埃及進行後穆巴拉克政府推行真正選舉.   穆爾西參選對手是 前穆巴拉克政府的總理, 形勢上前者應大比數勝出.  穆爾西 雖然當選但他僅僅以三個百份點勝過對手 ,穆爾西 的得票率是 51.7% 。這數字說明了埃及人民對穆爾西的支持是極有保留, 接近一半埃及人反而希望前政府的總理繼續留任.  或許這數字亦反映了埃及人民間的主要裂縫。 這 裂縫 跟土耳其人民間的 裂縫 類同,埃及大概有九成人自稱是回教徒,而早在穆巴拉克上台之前,埃及有不少的法律是建基於回教生活上的宗教法律。而埃及中的回教徒多數是遜尼派 (Sunnis) ,主要主張是以伊斯蘭教法(Sharia)治國.  穆斯林兄弟會便是 遜尼派 的主要宗教團體, 他們反對西化當然亦反對西俗化政權, 為了達成目標他們亦很多極端手段, 兄弟會在中東甚具影響力,   亦主動參與政治。穆爾西是兄弟會的重領袖之一, 當埃及成功推翻 穆巴拉克後, 可以說他代表了兄弟會參選.  而穆爾西及兄弟會之所以參與選舉, 並不代表他們恪守民主價值, 事實上兄弟會的內部運作相信亦不是按照民主原則.   埃及比其他在中東的回教國家有較多跟西方國家打交道, 社會文化亦隨經濟發展而改變,埃及人不單對貪腐的獨裁政府感到厭惡, 他們亦對親近政權的遜尼派反感,獨裁政權本新已在 貪污剝削人民,強硬的 遜尼派無論意願多麼良好, 也只是借政權為人民帶來更多的壓制 。這亦解釋為何近月埃及人上街除了要穆爾西下台外,他們的宣洩對象便是穆斯林兄弟會。其實穆爾西就任總統不久便把穆斯林兄弟會的成員帶進政權的核心。反對獨裁的埃及人當然看到穆爾西的獨裁傾向.  真正令埃及人忍無可忍的是穆爾西於去年 12 月竟然立法擴大其總統權力,使他能以保...

There He Stands and Here I St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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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藝術家甘度支 (Erdem Gunduz) 閱讀更多關於土耳其最近發生的警民衝突令我想到今天香港的政局。土耳其自五月尾開始至今不斷有市民示威,反對總理 Erdogan 改建 Gezi Park 成為大型購物商場的計劃。反對者扎營佔領 Gezi Park ,當地警方隨後用不必要的暴力清場。總理不單沒有因為明確的反對聲音而延後其改建計劃,他認為示威是動亂,且有外國勢力介入聯同土耳其的反對派策動這些動亂,更聲言忍無可忍時會以更大的武力鎮壓示威。單從總統發言的內容,讀者難以相信那是一個民選總理對公眾的說話,其實自 2003 年 Erdogan所屬的政黨 贏了三次選舉而他則是該黨的領袖。 不過反對者沒有退下來,示威仍然在全國蔓延。漸漸政府與反政府群眾形成對立,   英文 standoff 便是形容這種僵局。   就在這時一位從事編舞的藝術家走到伊斯坦堡塔克辛廣場( Taksim Square )的中心,面向土耳其國父紀念外的國旗及國父 Mustafa Kemal 紀念館肅立,他打算以長期肅立的方式反對當局的改建計劃。在這 standoff 的僵局中,這仁兄以 standstill 作為抗爭。 不在土耳其及不理解其政治局面的人會難以理解土耳其人的不滿現政府的根源,為何一個市區重建計劃會惹來全國性的反對浪潮?任何一個發展中的大城市也有重建計劃,為何這計劃令全國人民出來反對總理? 甘度支的肅立抗爭的細節令我們明白土耳其人對現政府的不滿是什麼。甘度支面向的那位國父就是把土耳其從之前鄂圖曼 / 土特曼帝國 (Ottoman Empire) 及盟軍解放出來的 Mustafa Kemal 將軍。現今土耳其共和國 (Republic of Turkey) 立國於 1923 年,之前土特曼帝國在一戰中戰敗部分土地被盟軍接管,當時 Mustafa Kemal 將軍發動反抗戰爭成功使土耳其獨立。 這名將軍亦是他們第一任民選總統 Mustafa Kemal ,立國後國會把 Ataturk(father of Turkey) 尊稱加在總統名字。上任後 Kemal 大力推動全面西化的政治改革以獲國際認同及以防土特曼王朝重回政權。   他有六項六個立國原則,其中最重要的原則是民治 (populism) 及世俗化政權 (Lai...

優化權力的審議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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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梭 Jean Jacques Rousseau “The stronger is never strong enough to be forever master unless he transforms his force into right and obedience into duty.” Jean Jacques Rousseau 佔領中環有多個商討日, 其參考模式源自審議民主理論(deliberative democracy).  審議民主理論在學界的討論甚為廣泛, 其理論始自兩位當代最重要的政治哲學家哈伯馬斯(Jurgen Habermas)及羅爾斯(John Rawls), 其後有很多研究政治科學的學者加入討論如何把審議民主落實.  而近十年越來越多的歐美國家開始採用審議民主的方法, 來解決一些無法在現有政治制度下解決的公共紛爭.  而這些實踐經驗又成為政治科學家的研究對象.  除了是由理論到實踐的縱向討論外, 審議民主的誇學科橫向討論亦開始擴闊.  參與研討審議民主的學者已由最初的政治學者延申至社會科學, 法學, 社會心理學等等.  可以說這是一個上佳的誇學科議題, 需要從不同學科的角度來豐富當中的研究. 審議民主的核心理念與一般民主理念的價值相同, 例如確認市民的基本的政治權利.  我們可把這理論看為民主理論的發展.  而理論的發展則是與社會發展有緊密的關係.  民主價值強調個人自主, 這種自主不單是在政治制度中選舉中實踐 (political autonomy), 政府亦要尊重市民在個人選擇上的自主(personal autonomy).  而以市場為主導的經濟模式令人每天都在經驗作為顧客的自主, 選擇成為現代人的必需品.  因此一般民主社會政府不能隨便立法限制個人自由, 這種政治制度中的價值漸漸成為社會文化.  在這種文化中, 個人自主跟社群中的權威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張力. 從前我們會看重傳統及其文化價值, 傾向依重這些價值作為我們個人判斷的基礎, 人倫關係亦有一定的道德規範.  道德價值可以透過人與人間相處的模式得到鞏固.  父母及老師可以理所當然以這些價值作為教導, 政府亦可以用...

張安妮的遭遇呼喚每一個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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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安妮的遭遇呼喚每一個人的良心 一位媽媽及一名十歲的少女孩在內地的遭遇, 不單使我感到難過, 心中對那些以維穩為名加害她們的所謂執法人員有莫名的怒忿.  媽媽的名字是唐慧而少女孩的名字是張安妮. 兩人並沒有母女關係, 唐慧有一個十一歲的女兒, 被強姦後帶到妓院接客達一百次之多. 公安竟不接受唐慧的報案, 母親其後把女兒救出來.  公安起初仍然不願意徹查相關人士, 有人懷疑那妓院是公安包庇的黑商.  多次上訪及維權人士的介入, 法院審理案件並判處有關人士死刑及有期徒刑.  唐慧在法院外帶著淚要求法院把所有曾強姦及嫖妓(兩者在這案並沒有分別)的人, 全部死刑.  我深信所有母親若果如唐慧, 不單要自己救女兒並要看到女兒受輪姦後所飽受的精神及肉體折磨, 她們也會要求這樣的公義.  唐慧繼續要追討公義, 但換來卻是湖南永洲市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 判唐慧一年半的勞動教養.  (註: 勞動教養並不是中國刑法內的制度, 公安可以不用審訊判一個人接受最高四年失去自由的勞動及思想改造, 這制度本身是沒有任何法治精神).  最後, 在維權律師的協助下, 要到最高人民法院唐慧的勞教判決才得到平反, 法院推翻了相關的公安決定. 張安妮的爸爸是張林是著名的民運人士, 清華大學畢業及後參加民運, 被捕後判三年勞改, 97年獲美國簽證, 但次年即回國因他堅持要在中國內推動民主.  2005年他參加趙子楊追悼會被捕, 並因煸動顛𧠃罪入獄.  他長期受國安局監視, 直至最近國安局連他的女兒也不放過.  國安局在安徽省合肥市拘留他的女兒, 不容許她上學.  事件受到國際關注.  內地維權人士紛紛聲援. 到底人心要經歷多少的改造才可以對一個小女孩作出如此的事?  年前小悅悅被車輾過後, 多個路人不理會她的生死.  同樣的事會發生在任何國家, 但我希望中國有法治, 令濫權的人得到公義的制裁, 亦令社會公義公平的秩序得以重建. 張林張安妮及唐慧母女的遭遇, 令我感到難受難過, 但同時我亦看到內地有不少的人願意為公義, 不被和諧奮抗到底.  我開始更明白陳冠中先生的小說"盛世"中為何小希感到身邊所有人都像忘記了那一段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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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安雅地震 四川最近地震, 但今次地震後港人沒有齊心與政府捐助, 理由是有確實報導四川官員在貪污.  港人在內地興建的學校, 當地人不單不能享用, 當地政府竟然把全新的學校拆下, 然後把地賣給地產商建商業樓房.  這些事是公開的事實, 難怪港人及非建制派議員對梁振英要求立會財委會批准撥一億元振災時, 表示反對.  反對的並不是幫助內地災民, 反對的是把香港納稅人的錢交在貪官的手. 老牌慈善人道機構紅十字會在內地要在組織名稱前頭加上"中國".  內地一向對這些國際組織具戒心, 擔心有國外勢力滲入內地.  因此, 這些救援組織要進入中國進行工作, 都要由中國政府直接或間接管理.  內地沒有獨立的非官方組織(NGO), 有的也是由官方組織的非官方組織.  亦因為這種與政府間的關係, 2011年敦美美事件至今, 中國紅十字會仍然未能得到中國人的信任.  雖然敦美美似乎跟中國紅十字會沒有任何關係, 但官方機構的報告不單未能釋除公眾疑慮, 相反只會增疑.  因此, 這次四川地震後, 中國人不單沒有把捐款給中國紅十字會, 更有許多網民在網上給中國紅十字會多個"滾"字.   了解這事令我感到十分難過, 因為我一方面為那些在中國紅十字會熱心奉獻生命的員工感到不值, 另一方面我亦理解到為何中國人為何不相信那些有"中國"字樣的慈善機構.  中國紅十字會要止血, 便要與對外澄清敦美美其實與她無關, 重要的是在澄清過程中沒有任何官員介入.  看來紅十字會不單要與敦美美畫清界線, 更要與政府保持拒離, 但這在國內是不可行.  中國紅十字會間接是中國內地貪腐問題的間接受害者, 若中國內地司法機構是獨立於政府, 或許一個退休法官組成的調查委員會, 可以讓公眾釋疑. 有支持政府捐一億港員的議員認為, 香港人不支持政府捐助四川震災是少題大作的表現, 這是不公允的指責, 連中國內地民眾也信不過中國內地的官員, 香港人又怎能放心把捐款交在官員的手. 這天早上看到德國及英國出現內地人在外國要購買奶粉到中國, 電視訪問一個北京媽媽對這些現象的意見, 她的問題跟我一樣, 為何中國政府連確保奶粉安全的能力都沒有.  我感到十分難過, 因為我相信人的劣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