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妮的遭遇呼喚每一個人的良心

張安妮的遭遇呼喚每一個人的良心
一位媽媽及一名十歲的少女孩在內地的遭遇, 不單使我感到難過, 心中對那些以維穩為名加害她們的所謂執法人員有莫名的怒忿.  媽媽的名字是唐慧而少女孩的名字是張安妮.

兩人並沒有母女關係, 唐慧有一個十一歲的女兒, 被強姦後帶到妓院接客達一百次之多. 公安竟不接受唐慧的報案, 母親其後把女兒救出來.  公安起初仍然不願意徹查相關人士, 有人懷疑那妓院是公安包庇的黑商.  多次上訪及維權人士的介入, 法院審理案件並判處有關人士死刑及有期徒刑.  唐慧在法院外帶著淚要求法院把所有曾強姦及嫖妓(兩者在這案並沒有分別)的人, 全部死刑.  我深信所有母親若果如唐慧, 不單要自己救女兒並要看到女兒受輪姦後所飽受的精神及肉體折磨, 她們也會要求這樣的公義.  唐慧繼續要追討公義, 但換來卻是湖南永洲市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 判唐慧一年半的勞動教養.  (註: 勞動教養並不是中國刑法內的制度, 公安可以不用審訊判一個人接受最高四年失去自由的勞動及思想改造, 這制度本身是沒有任何法治精神).  最後, 在維權律師的協助下, 要到最高人民法院唐慧的勞教判決才得到平反, 法院推翻了相關的公安決定.

張安妮的爸爸是張林是著名的民運人士, 清華大學畢業及後參加民運, 被捕後判三年勞改, 97年獲美國簽證, 但次年即回國因他堅持要在中國內推動民主.  2005年他參加趙子楊追悼會被捕, 並因煸動顛𧠃罪入獄.  他長期受國安局監視, 直至最近國安局連他的女兒也不放過.  國安局在安徽省合肥市拘留他的女兒, 不容許她上學.  事件受到國際關注.  內地維權人士紛紛聲援.

到底人心要經歷多少的改造才可以對一個小女孩作出如此的事?  年前小悅悅被車輾過後, 多個路人不理會她的生死.  同樣的事會發生在任何國家, 但我希望中國有法治, 令濫權的人得到公義的制裁, 亦令社會公義公平的秩序得以重建.

張林張安妮及唐慧母女的遭遇, 令我感到難受難過, 但同時我亦看到內地有不少的人願意為公義, 不被和諧奮抗到底.  我開始更明白陳冠中先生的小說"盛世"中為何小希感到身邊所有人都像忘記了那一段歷史.  或許張林所經歷的比小希更多更深.  因為他在這二十年屢次的因為那件被很多人遺忘的事, 不斷的以自己的生命引證社會上的不公.


我是被扼着喉咙的歌手,我是被踩着脑袋的哲人;
我是被铐住双手的工匠,我是被戴上脚镣的武士。
我是被飓风摧残的鲜花,我是被狂飙腰斩的松柏;
我是被铁锤砸碎的钟鼎,我是被镰刀残害的菁英。
我是所有被捣毁的庙宇,我是所有被砍光的森林!
我是所有被荼毒的心灵,我是所有被奴役的生命!
我在恐怖囚禁中挣扎,我在贫病交加中奋起;
我要对着被毁的家园失声痛哭,我要对着漆黑的夜幕疯狂怒吼:
还我大地还我自由!还我天空还我自由!
───張林
《嚎哭》20031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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